該論文刊載于《浙江大學學報》2015年04期,是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13AFX002);河北經貿大學科研基金重點項目(2014KYZ06)
摘要
傳統不是曆史的文本,而是從過去發展到今天依然在控制着人們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的實踐元素。現代性法治的謀劃存在于一個包含着重要傳統元素的實踐語境中,傳統元素中的精華與糟粕都是現代性法治謀劃不可逃離的文化語境。傳統在現代性法治追尋中發生作用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在傳統與現代性法治的較量與博弈中,雙方較量的結果并不是先定的,而是由實踐中多種元素的交互作用所決定的。正是在對傳統與現代性法治糾結與整合的考量中,法治思維實踐轉向的意義獲得了明确的闡釋。實踐論的法治思維不僅體現了辯證法的實踐智慧,同時強調了偶然性及事件思維在法治實踐中的重要價值,這是架構中國法治實踐學派法治理論的重要維度。
作者簡介
武建敏,研究領域為:法理學、法律思想史。是中國法律思想史研究會副會長、河北省法哲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國比較法學研究會理事。系統地研究了實踐法(哲)學的基本理論,學界給予了較高的評價和充分的肯定。出版專著《司法理論與司法模式》《法治類型研究》《馬克思法哲學的當代闡釋》與《實踐法哲學:理論與方法》等7部,在《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法學雜志》《法學論壇》等期刊發表論文45篇,承擔5項省部級研究項目。為本科生、研究生講授法理學、法律邏輯學、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哲學等課程,每學年完成教學工作量300餘課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