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論文刊載于《浙江大學學報》2016年03期,是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13AFX002);河北經貿大學科研基金重點項目(2014KYZ06)
摘要
中國法治實踐學派的哲學基礎是實踐哲學。實踐哲學在人類思想史上有着多樣化的表現形态,中國法治實踐學派正是要挖掘多種實踐哲學的思想元素,豐富自身的哲學内涵。實踐是中國法治實踐學派的核心概念,具有多樣化的思想維度。它具有一種本體論的維度,并蘊含了"中介化"的實踐論思維方式;它還具有道德的維度,同時體現了自由自覺的創造本性。實踐概念蘊含了自身的世界觀立場,實踐世界觀在本體論的意義上克服了物質世界觀的絕對性和教條化,在肯定普遍的同時高度強調了"個别"的本體論意義,這對形成中國法治實踐學派的自主性理論至關重要。實踐概念内在地包含了實踐智慧,實踐智慧是産生于普遍與具體之間的行動智慧,同時包含了智識、德性與能力等多重維度。關于法的實踐哲學将引導中國法治實踐學派的理論設計與實踐謀劃。
作者簡介
武建敏,研究領域為:法理學、法律思想史。是中國法律思想史研究會副會長、河北省法哲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國比較法學研究會理事。系統地研究了實踐法(哲)學的基本理論,學界給予了較高的評價和充分的肯定。出版專著《司法理論與司法模式》《法治類型研究》《馬克思法哲學的當代闡釋》與《實踐法哲學:理論與方法》等7部,在《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法學雜志》《法學論壇》等期刊發表論文45篇,承擔5項省部級研究項目。為本科生、研究生講授法理學、法律邏輯學、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哲學等課程,每學年完成教學工作量300餘課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