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論文刊載于《法學雜志》2012年03期
摘要
春秋戰國和古希臘都屬于人類文明發展史上的軸心時代,均為思想的源頭,它們對各自的文化思想傳統産生了深遠的影響。盡管先秦儒學和古希臘三位哲人的思想存在諸多的差異,但他們思想的相通性也是非常明顯的。他們在實踐理性、辯證思維以及對實踐智慧的追求和關懷等方面具有深刻的相通性,這些契合性構成了對儒學與古希臘思想相通性進行法哲學闡釋的理論落足點。這些因素也是中華法系複興的重要理論前提。
作者簡介
武建敏,研究領域為:法理學、法律思想史。是中國法律思想史研究會副會長、河北省法哲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國比較法學研究會理事。系統地研究了實踐法(哲)學的基本理論,學界給予了較高的評價和充分的肯定。出版專著《司法理論與司法模式》《法治類型研究》《馬克思法哲學的當代闡釋》與《實踐法哲學:理論與方法》等7部,在《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法學雜志》《法學論壇》等期刊發表論文45篇,承擔5項省部級研究項目。為本科生、研究生講授法理學、法律邏輯學、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哲學等課程,每學年完成教學工作量300餘課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