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标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學位,是為實際部門培養德才兼備的、适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需要的高層次的複合型、應用型法律專門人才。
具體要求:
(一)掌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基本原理,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和維護憲法和法律,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法律職業道德。
(二)掌握較堅實的法學理論基礎和較寬廣的法律實務知識,具備法律職業所要求的知識結構、思維特征和應用能力。
(三)能綜合運用法律和政治、經濟、管理、社會、外語、科技、計算機或其他相關專業知識,具有獨立從事法律實務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及應用研究能力,能達到有關部門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與管理職務相應的任職要求。
(四)較為熟練地掌握一門外語,能閱讀專業外語資料。
(五)身心健康。
二、培養對象
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水平,身體健康,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曆或本科以上學曆的法律或非法律專業的畢業生,并且具有三年以上實踐經驗。
三、學習方式和學制
非全日制,學制為三年。
其中課程學習時間為二年,論文撰寫時間為一年。
四、培養方式
1.教學方式以課程教學為主,重視和加強案例教學。采取靈活多樣的實踐形式,着重理論聯系實際能力的培養。
2.采用學分制;總學分不得低于47學分,必修課為31學分。
3.成立導師組,發揮集體培養的作用。導師組以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資格的正、副教授為主,并吸收法律實務部門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參加。
4.加強教學與科研、法律實務部門的聯系與交流,聘請法律實務部門的專家參與研究生的教學及培養工作。
五、課程設置
課程按法學一級學科為主設置。課程結構分為必修課、選修課(推薦選修課和自選課)。課程安排有所側重,體現高層次、寬基礎、實務性的特點和培養目标的要求。
1.必修課13門,包括: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專題、外語、法理學、民法總論、商法學、刑法學、經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知識産權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債權法、國際法,共計31學分。
2.推薦選修課5門,包括:中國法制史、憲法學、國際經濟法學、國際私法學、司法倫理學,共計10學分。
3.自選課8門,包括:法律邏輯學、證據學、律師實務與公證、涉外談判、仲裁法、司法文書、專題講座、勞動與社會保障,8選3共計6學分。
課程的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形式,其中考試課不得低于總科目的80%。考核辦法重在考察學生運用所學專業理論和知識,發現、分析、判斷和解決實際問題的專業能力和方法,減少對機械性記憶的考核。必修課達到75分以上為合格。推薦選修課和自選課達到60分以上為合格。
六、職業道德與職業能力
采用多種途徑和方式加強學生的法律職業倫理和職業能力的培養。職業倫理包括法律職業道德、法律執業規則。職業能力包括法律職業思維方式和能力、法律職業行動方式和技能。職業能力的培養内容主要表現為:
1.對各種社會現象(包括案例)均能夠自覺地運用職業思維和法律原理來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
2.較熟練地進行法律推理;
3.熟練地把握各類訴訟程序,能夠主持訴訟程序,進行事實調查與取證;
4.熟練地從事代理與辯護業務,從事非訴訟法律事務(如法律咨詢、談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務的組織與管理;
5.有起草法規的一般經驗。
七、學位論文與學位授予
學位論文選題應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重在反映學生運用所學理論與知識綜合解決法律實務中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的能力。導師組應根據學生的選題方向,确定具體的導師負責其論文的指導工作。
對碩士論文的質量要求是:
(1)選題與本專業對口,并有明确的針對性:
(2)内容應着眼實際問題、面向法律事務、深入法學理論;
(3)觀點明确,主體突出,結構嚴謹,論據充分,資料翔實;
(4)有自己獨立的見解,創新點不少于3點以上;
(5)有一定的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
(6)論文字數不少于2萬字。
學位論文必須由兩名本專業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評閱,其中必須有一位校外專家或學者;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中,應有一至兩名實際部門或校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
課程考試合格且論文答辯通過者,授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