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研究生論文答辯工作是授予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碩士學位的重要環節之一。因此,研究生進行論文答辯時,應在遵從學校及法學院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有關規定的基礎上,認真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論文答辯的準備工作。研究生申請論文答辯應完成以下工作:
1.研究生本人填寫學位申請一式二份,要特别注意找有關人員在學位申請書上各欄目簽署意見後方為有效;
2.到研究生院培養科落實課程學習成績單,要求所修課程符合培養方案要求,尤要注意社會實踐、教學實踐和開題報告環節的成績登記無誤;
3.完成論文,篇幅一般不少于三萬字;完成論文詳細摘要的編寫,中文摘要篇幅一般為一千字以内;
4.研究生本人應在答辯前十五天,根據答辯委員會成員人數,将嚴格按照學校碩士學位論文編寫格式要求打印的論文提交至法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5.研究生在論文完成前,由各班班委持本班研究生名單一式兩份到法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領取有關表格。
二、論文答辯結束後,研究生應及時填寫有關表格并交至法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三、論文答辯結束後,研究生應向法學院、導師或科研課題組辦理科研成果、文獻資料、計算機軟件、實驗設備等交接手續,由學院确認蓋章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有關科研成果、文獻資料、計算機軟件未經導師和主管科研部門的同意不得擅自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