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複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為切實做好我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及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号)、《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号)的要求及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一)工作組及成員
法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導師組組長和導師代表為成員的院級複試工作組,負責本單位研究生複試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
(二)監督組及成員
法學院成立以學院黨組織書記為組長、紀檢委員等為成員的院級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監督小組,接受考生舉報及複議申請等,對本單位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法學院監督舉報電話:0311-87655560
電子信箱:244828115@qq.com
二、複試比例、複試形式及内容
(一)複試比例
複試采取差額形式。在一志願合格生源數充足的專業中,學術學位各專業原則上按照差額比例不低于120%确定複試名單;專業學位各專業原則上按差額比例不低于150%确定複試名單。
(二)複試形式
為落實教育部有關複試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當前防疫需求,我院2020年研究生複試采用網絡遠程複試模式,所有科目的複試以網絡面試的形式進行。研究生複試依托學校指定的網絡複試平台,請考生嚴格按照我校研究生學院公布的複試須知https://yjs.hueb.edu.cn/info/1016/1959.htm進行操作。複試考生須按時參加相關複試環節,并簽訂《誠信複試承諾書》。缺考者或拒不簽訂《誠信複試承諾書》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其複試錄取資格。
(三)複試内容
1.複試科目
複試科目包括英語能力測試、專業能力測試等。除法律(非法學)專業外,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本專業本科主幹課程。
2.科目考試時間及分值
英語能力測試(20分)與專業能力測試(80分)一同進行,時間不超過20分鐘。同等學力加試(每門100分),每門考試時間不超過10分鐘。
任一複試科目的成績達不到滿分60%的,即為複試不合格。
三、複試資格審查及材料提交方法
(一)審核内容
複試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供本人的思想政治鑒定、居民身份證、初試準考證及學曆佐證等材料,并接受審核,資料不全者不予複試。
1.思想政治鑒定
政審表格在研究生學院網站-下載中心-“招生工作”欄下載打印。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鑒定内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2.居民身份證及初試準考證
要求考生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照片,身份證在有效期内)和初試準考證。
3.考生學曆佐證材料
①對非應屆考生,嚴格審查學曆證書原件及“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對于不能提供“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考生,以及在網上報名時提供的學曆證書編号、學曆層次、畢業年限等信息與學曆、學位證書原件不符的,其本人須提供教育部學曆認證報告。
對于不符合報考規定的考生,取消其本年度的複試錄取資格;同時,檔案材料也不得轉至其他招生單位。
②對于2020年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及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審查“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③對于取得國外學曆的考生,本人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④對于取得軍隊院校畢業證書的非應屆考生,應按規定提供相應材料,并嚴格審查其學曆證書原件及“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存相應材料的複印件。
(二)審核程序
我院指定專人,在複試名單确定後,收集複試考生相關材料,進行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複試“替考”。審核結果需由具體審核工作人員及院級複試工作組組長簽字确認,并填寫考生身份确認表報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辦公室備案。
請各位考生于5月14日上午8:00-12:00将上述材料以圖片形式(建議打包發送,審核老師下載審核時不容易遺漏。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專業+準考證号)發送到指定郵箱:
學術碩士發送至faxueyuanxueshuo@163.com
法律碩士(非法學)發送至jmfaxueyuan@126.com
法律碩士(法學)發送至songligeng@163.com
法律碩士(非全日制 )發送至songligeng@163.com
四、複試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一志願考生複試流程安排
5月2日,我校研究生院公布一志願考生複試名單。
5月12日,我院公布複試方案及實施細則,并完成複試組安排、考場(考生分組、時間等)安排。
為了保證複試過程的順利進行,我院于5月14 日上午組織一志願考生進行網絡複試平台調試。考生須提前10分鐘調試好網絡、設備與軟件進入候考狀态。具體要求見《招生遠程面試系統考生操作手冊》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之5.3.
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面試(模拟)安排簡況表
專業 |
模拟日期 |
模拟時間 |
模拟考場 |
法學 |
5月14日 |
8:30 |
法學模拟考場 |
民商法學 |
5月14日 |
8:30 |
民商法學模拟考場 |
經濟法學 |
5月14日 |
8:30 |
經濟法學模拟考場 |
刑法學 |
5月14日 |
8:30 |
刑法學模拟考場 |
法律碩士(法學) |
5月14日 |
10:30 |
法律碩士(法學)模拟考場 |
法律碩士(法學) 非全日制 |
5月14日 |
10:30 |
法律碩士(法學)模拟考場 |
法律碩士(非法學) |
5月14日 |
11:00 |
法律碩士(非法學)模拟考場 |
法律碩士(非法學) 非全日制 |
5月14日 |
11:00 |
法律碩士(非法學)模拟考場 |
特别說明:法律碩士(法學)與法律碩士(法學)非全日制在同一個考場。法律碩士(非法學)與法律碩士(非法學)非全日制在同一個考場。
5月15日,我院完成信息審核。
5月16日-5月17日,我院進行一志願考生複試。考生須提前10分鐘調試好網絡、設備與軟件進入候考狀态。具體要求見《招生遠程面試系統考生操作手冊》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之5.3.
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面試安排簡況表
專業 |
複試日期 |
複試時間 |
複試考場 |
法學 |
5月16日 |
8:00 |
390法學考場 |
民商法學 |
5月16日 |
8:00 |
390民商法學考場 |
經濟法學 |
5月16日 |
8:00 |
390經濟法學考場 |
刑法學 |
5月16日 |
8:00 |
390刑法學考場 |
法律碩士(法學) |
5月17日 |
8:00 |
390法律碩士(法學)考場 |
法律碩士(法學) 非全日制 |
5月17日 |
8:00 |
390法律碩士(法學)考場 |
法律碩士(非法學) |
5月17日 |
9:00 |
390法律碩士(非法學)考場 |
法律碩士(非法學) 非全日制 |
5月17日 |
9:00 |
390法律碩士(非法學)考場 |
特别說明:法律碩士(法學)與法律碩士(法學)非全日制在同一個考場。法律碩士(非法學)與法律碩士(非法學)非全日制在同一個考場。
5月19日,我院完成成績登統及上報。原則上完成一志願考生複試及錄取工作,我校研究生院公示拟錄取名單。
(二)關于調劑的說明
1.調劑的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2.調劑的基本原則
一志願合格生源數低于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調劑。調劑時遵循按需調劑、全面衡量、擇優選擇、确保招生質量的原則。
3.調劑的比例
調劑時,視缺額計劃和調劑生源情況,有關專業可适當擴大調劑比例。
4.調劑政策的說明
(1)法律(非法學)專業隻接收原報考專業為法律(非法學)的調劑申請。
(2)原一志願報考專業為法學類專業(專業代碼前四位0301)的考生,若申請調劑法律(法學)專業,須滿足法律(法學)專業在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
(3)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隻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5.調劑流程
調劑複試工作計劃于5月20日開始,6月底結束。具體流程如下:
5月20日-21日,我校研究生院公布一批調劑複試名單。
5月22日,審核調劑考生資格。
5月23日-5月25日完成第一批次調劑複試。
5月26日,我校研究生院公布一批調劑拟錄取名單;根據情況啟動第二批調劑複試工作。
5月26日-6月10日完成調劑錄取工作。
6月1日-6月10日,核驗拟錄取考生信息,收集補交材料,準備錄檢。
五、拟錄取名單的确定
1.基本原則
依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按照一志願考生、調劑考生的順序分批次進行錄取,優先錄取一志願考生。同一專業内,根據全日制、非全日制學習方式,按照複試最終成績由高到低分别排隊,依次拟錄取。
2.複試錄取最終成績的計算辦法
最終成績=(初試成績+初試加分項)×70%+複試成績×30%
在上述計算公式中,複試成績為所有複試科目成績總和(不含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享受初試加分的相關政策主要包括:按國家相關政策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後,3年内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内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3.其他
在确定拟錄取名單時,若最後一個招生名額出現若幹最終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如下原則錄取:(1)優先錄取具備初試加分項條件的考生。(2)優先錄取校内調劑考生。(3)優先錄取初試成績總分最高者;若初試成績總分也相同的,錄取初試統考科目成績之和最高者;若初試統考科目成績之和也相同的,錄取專業面試成績最高者。
列入拟錄取名單的調劑考生,在接到拟錄取通知後,須按要求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網上調劑系統,及時點擊确認“待錄取”。凡不在規定時間内點擊确認“待錄取”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錄取資格。已被其他學校“待錄取”的考生視為自願放棄,不予錄取。
六、應急預案
為保證我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平穩順利進行,按照《關于上報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方案及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的要求,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一條 複試期間複試工作人員出現疫情等突發性事件的處置。
強化複試工作人員防疫措施,早發現早處置。所有複試工作人員需滿足防疫要求。如複試期間确實發現工作人員身體不适的,應按各級防疫要求進行處理,并第一時間上報院級複試工作組,相關工作移交其他人員執行。
第二條 複試期間考生出現疫情等突發性事件的處置。
提醒所有複試考生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确保複試順利進行。複試期間如遇突發性事件無法正常複試的,暫停考試,及時處置。事後考生須及時提交相應證明,經審核情況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處理辦法。
第三條 複試過程中網絡、設備、技術等問題的處置。
複試過程中如遇到網絡、設備等問題,導緻複試不能正常進行的,暫停複試進程。複試小組秘書及時溝通,确定原因,逐級上報,合理處置。
第四條 網絡複試平台出現重大故障無法修複的處置
暫停複試進程。及時與考生溝通,做好穩定工作;同時積極與平台技術方溝通,如确實無法運行,報學院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啟用備用平台,完成複試工作。
第五條 如遇其他足以影響複試正常進行的情形,及時上報學院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妥善處理。
第六條 本辦法由學院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