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共同财産制下夫妻債務的清償,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2019(05).
摘要:界定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根本目的在于确定二者的清償規則,現行立法在此問題上顯有缺漏。共同财産制下夫妻債務的清償規則既要兼顧交易安全與婚姻安全,也要符合夫妻甘苦與共的倫理期許。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并不等同于共同财産債務與個人财産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也并非連帶債務。夫妻共同财産既要為夫妻共同債務負責,在特定條件下也要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負責。夫妻的個人财産既要為個人債務負責,在特定情形下也要為夫妻共同債務負責。在夫妻共同債務以個人财産清償,或個人債務以夫妻共同财産清償的情形,産生相應的補償請求權。共同财産制存續期間夫妻債務的清償規則較共同财産制結束後應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