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簡介
《中國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産權法律制度研究》是郭廣輝教授在其博士論文初稿基礎上進一步修改、充實完成的。書中主要研究了中國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産權制度安排,運用法經濟學等方法,按照用經濟學理論研究法律問題的思路,探讨了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産權的權能結構與特性、理論基礎和實現機制等内容。
作者簡介
郭廣輝,河北趙縣人,吉林大學民法學碩士,西安交通大學經濟學博士。主要研究領域:企業與公司法、法律經濟學。2000年晉升為教授,現任法學院院長,經濟法碩士生導師組組長。2002年獲河北省優秀中青年法學家榮譽稱号;2009年被評為河北省“新世紀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二層次人才。兼任河北省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河北冀華律師事務所律師。著有《我國所有權制度的變遷與重構》等著作6部,獲河北省社科優秀成果獎六項、河北省優秀教學成果獎三項,在國家與省級學術報刊發表論文50餘篇;主持完成各級課題10餘項
目錄
緒論
一、選題的背景與問題的提出
(一)選題背景
(二)研究的問題
二、研究目标與研究意義
(一)研究目标
(二)理論意義
(三)現實意義
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與概念界定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三)基本假設與概念界定
四、研究的主要内容與本書的創新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二)本書的創新
第一章 相關文獻綜述
一、企業家理論
(一)古典經濟學時期的企業家理論
(二)新古典經濟學時期的企業家理論
(三)新制度經濟學時期的企業家理論
(四)企業家理論的發展
二、人力資本理論
(一)人力資本理論的基本内容
(二)對人力資本内涵的探讨
(三)對人力資本産權含義的争論
(四)人力資本産權與最優企業所有權安排
三、簡要評論
(一)對企業家理論的評論
(二)對人力資本理論的評論
四、小結
第二章 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産權法律制度變遷
一、西方國家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産權法律制度變遷
(一)古典企業時代
(二)近代企業時代
(三)現代工商企業時代
(四)創新主導企業時代
二、我國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産權法律制度變遷
(一)晉商企業“東夥合作制”與“頂人力股”的啟發意義
(二)中國國有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産權法律制度變遷
三、傳統國有企業産權的特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傳統國有企業産權的特征
(二)傳統國有企業産權存在的主要問題
四、小結
第三章 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産權的權能結構與特性
一、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的分析
(一)企業經營者的定位
(二)企業人力資本及其分類
(三)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
二、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産權的權能結構
(一)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産權的權能結構
(二)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産權與法人所有權、企業所有權的關系
三、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産權的特性
(一)個人占有的天然性
(二)産權殘缺時的自貶性
(三)價值實現的自發性
(四)收益的外部性
(五)收益的長期性
四、分析框架
五、小結
第四章 企業經營者享有人力資本産權的理論依據
一、人力資本理論
(一)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産權的客觀基礎
(二)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産權的制度基礎
(三)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産權的現實基礎
二、基于人力資本理論的企業契約理論:從雇傭契約到合資協議
(一)企業的兩重屬性
(二)關于企業契約性質的理論檢視
(三)從委托代理契約到合資契約
三、基于人力資本理論的委托代理理論:從單向委托代理到雙向委托代理
(一)單向委托代理理論的悖論
(二)從單向委托代理理論到雙:向委托代理理論
四、交易費用理論
(一)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産權制度的收益
(二)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産權制度的成本
五、小結
第五章 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産權的實現機制
一、企業經營者企業控制權的實現
(一)公司産權關系與公司治理的關系
(二)公司治理與公司治理結構
(三)現代各國公司治理的不同模式
(四)我國公司法在實現經營者人力資本企業控制權方面存在的問題
二、企業經營者剩餘索取權的實現
(一)經營者年薪制
(二)經理股票期權
(三)管理層收購
(四)人力資本出資
(五)現有法律在企業經營者剩餘索取權實現方面存在的問題
三、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産權實現的外部治理環境
(一)公司外部治理環境
(二)公司外部治理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
四、小結
第六章 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産權的案例分析
一、典型案例
(一)李·艾科卡被亨利·福特二世辭退案
(二)褚時健嚴重違法違紀案
(三)馮根生難題
(四)袁隆平有償轉讓姓名使用權案
(五)孫大午案
(六)黃光裕非法經營罪、内幕交易與單位行賄案
(七)上海浦東區與溫州市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出資立法例
二、對案例的評價與分析
三、小結
第七章 基于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産權的政策與立法建議
一、完善企業經營者的企業控制權
(一)确立法人所有權制度和實現股權多元化
(二)完善CEO法律制度
(三)建構和完善經營者責任保險制度
(四)完善獨立董事制度
(五)明确規定經營者對第三人的直接責任
二、完善企業經營者的剩餘索取權
(一)完善經營者年薪制和股票期權等制度
(二)系統規定人力資本出資法律制度
三、完善公司的外部治理環境
(一)完善公司外部市場機制
(二)進行相應的宏觀制度環境建設
四、小結、
第八章 結論與展望
一、本書的結論
二、進一步研究的展望
附錄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