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法學院邀請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李曉明教授作題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理解及執行中存在的問題”的學術報告,法學院教師李獻中主持,法學院教師劉紅霞以及60餘名研究生參加。
李曉明從認罪認罰制度的概念界定出發,圍繞認罪認罰制度存在的争議、争議産生的原因以及完善措施三個方面作了詳細的闡述。他指出,認罪的實質是“認事”,即如實供述并承認指控的事實。認罰一般應當是從寬處罰,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願意接受處罰,對人民檢察院量刑建議的刑罰種類、幅度以及執行方式等均以認可。他強調,不同主體的站位和角度不同,對認罪認罰問題的理解也就不同。法院和檢察院應當做理性的司法者,在現有的司法環境下換位思考,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公正,構建法律人的職業共同體。報告最後,李曉明回答了同學們的提問,告誡同學們在日後的法律工作中要做一名理性地法律人,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劉紅霞也指出,認罪認罰是當前刑法前沿問題,同學們應辯證看待該制度,既看到其為犯罪人帶來的益處,又看到其與節約司法資源之間的沖突。
李曉明的報告思路清晰、深入淺出,既表現出紮實的理論水平,又體現了高超的法律實務功底。該報告對引導同學們刑法學習和推動我校刑法學科研究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