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7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韓立餘教授應法學院邀請,在模拟法庭作題為“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的學術報告。學院有60餘名研究生參加。
韓立餘教授以外商投資法第4條的規定為開篇,認為其處于整個外商投資法的核心地位,通過一個個鮮活的案例,詳細解讀了第4條的含義,解釋了“國民待遇”的内涵。他強調,我國國内法在傳統上實際上是一種審批制度,且對外資企業提供多種優惠待遇,既無所謂經營階段的國民待遇,也無準入前的國民待遇義務,而現在則是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制度,和以前有所不同。韓立餘教授聯系實際,通過生動比喻介紹了負面清單在中國的發展和演變曆程,以中澳自由貿易協定為例,其中雙方約定澳大利亞實行負面清單制度,中國實行正面清單制度,但是未來實行負面清單制度。在報告中他簡單介紹了負面清單的由來,并以一張視覺錯覺圖引發同學的興趣,形象地闡述了如何理解其含義。最後韓立餘教授聯系我國實際,認為我國的負面清單制度是一種螺旋上升式的發展,但是目前的實施條例還略有不足,缺乏一些具體的實施措施,表達了對明年頒布的實施條例的期待。
此次報告對我院法學生的思維起到了很好的拓展作用,增加了同學們的學習熱情,提高了其專業意識,有助于同學們對我國剛剛通過的外商投資法進行更深層次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