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中國海洋大學徐祥民教授應邀來我校,指導法學學科建設并開展了學術交流活動。校黨委書記董兆偉,校黨委副書記、校長紀良綱,校黨委常委、副校長柴振國出席座談會,法學院教師代表參加。
座談會上,董兆偉要求法學院盡快加強法學學科建設,提高在全國同類學科的學界影響力,并對學科的整體建設發展提出了建議。紀良綱就如何确定法學學科的研究方向發表了意見,鼓勵老師們多出高層次成果。法學院教師與徐祥民教授就“雙一流”學科建設問題進行了詳細交流。
會後,徐祥民在國際學術報告廳作了題為“怎樣的法律才能除霾”的講座。他介紹了京津冀地區環境現狀,指出當代法律除霾失靈的直接原因,并按約束主體不同将環境法律制度區分為“約束國民型”、“自由交換型”、“約束組織成員型”等類别。徐祥民還對比國内外環境保護現狀,指出在科學層面做不到零排放的前提下,法律不能窮盡條文做到禁止排霾。在此基礎上,他剖析了當前環境法研究領域出現的各種問題,指出當代環境法隻有從“約束國民”轉移至“約束環境共同體”,除霾才能有所起色。最後,徐詳民深入淺出、诙諧幽默地闡釋出人口增長與環境保護之間的守恒關系,揭示出環境主體之間“同呼吸、共命運”的連帶地位,引人深思。
柴振國在總結發言中指出,“如何消除霧霾”已經上升為國家戰略性問題,“以法律除霾”十分具有前瞻性,他希望法學院師生能夠深入學習研究相關問題。
本次學術交流活動對于開拓師生學術視野,推進法學學科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撰稿:法學院 于晶晶 攝影:周玉謙)